美国签证程序变更:六种签证离境需重签
美国国务院再次修改签证程序,受影响的包括大批在美国工作,需要离开美国然后重新入境的外国人。
美国国务院星期三宣布,从2004年7月16号开始,持有 E、H、I、L、O 和 P 这六种签证的外国人,离开美国后,必须要到美国驻海外的使领馆重新申请签证才能再次入境。根据原来的规定,这些人可以事先通过邮递的方式在美国境内重新申请签证。这是美国加强边境控制的一项措施,以保证对申请签证者进行面谈并留取指纹。E、H、I、L、O 和 P 这六种签证都是非移民临时工作签证。 E 是贸易和投资签证、H 是临时工作签证、I 是媒体工作者签证、L 是公司经理和专业人士签证、O 是杰出人才签证、P 是运动员和文艺工作者的签证。
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包润石解释了修改这项签证规定的原因。包润石说,“在目前阶段,我们在美国国内进行面谈和留取指纹的能力不如海外使领馆,因此要对申请签证的人面谈,留取指纹,以便纳入系统中,我们在这里是做不到的,他们必须要到美国驻外使领馆去,那里设备更齐全,受理签证申请的能力更强。”
包润石还说,持有这六类签证的人,愿意在美国合法停留多久都可以,也可以随时离开,但要想再次入境美国,就一定得在海外重新申请签证。包润石说,原来提前在美国境内申请签证的受益者,最多的是高科技领域的外籍工人,其中将近50%是印度人,其次是日本人、中国人、英国人和韩国人,去年总共受理了五万份申请。 不过,国务院的声明说,外交官员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雇员不受这项签证新规定的影响。他们还是可以提前在美国重新申请签证。
美国国务院23日正式在联邦公报上公布有关停止办理C、E、H、I、L、O、P等签证在美国境内重签(Revalidation)的优惠。这对持上述签证者在美国向移民局(USCIS)申请延期(Renewal)并无限制,只是他们一旦离开美国,就必须回原居地或第三国美国领事馆办理重签才能返回美国,让重签者增加了不少麻烦。
报道说,由于这项境内重签优惠,在2004年7月16日截止停办,所以有意办理境内重签者,应在当日之前,把重签申请及有关的证明文件,寄交位于密苏里州圣路易城的美国国务院签证处理中心办理。2004年7月16日之后寄到的申请案,都会被拒收。
美国国务院提醒有意在2004年7月16日之前,仍使用境内重签优惠的人士,重签申请应与入境美国的签证同一类别,并保持签证在有效期,才可以在截止日前境内重签,在美国境内改换为上述七种签证者,不得在境内重签。美国国务院表示,境内重签停办,与签证持有人向USCIS申办延长居留无关,凡是使用同一签证向USCIS申请延期者,可照常到USCIS办理。
编辑:加州阳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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