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四个美国同事
在美国公司里工作了近十年,同事很多。一人一面,花开千样红。我称他们是老外,他们认定我们是老外,外来外去,就堆在一起了,没有什么隔山隔水的感觉。有人讲,歧视是有的,不要不承认嘛。我承认,但我也“歧视”别人,这样就打平了。如今背后聊美国老外的故事,反正他们看不懂。
美国同事卡尔
卡尔与我的老板同一级别,也是个小老板,手下指挥着两个老美和一个中国人。卡尔高高的个子,干瘦,沉默寡言。我和他同事了三四年,说过的话用一个箩筐盛着就可以了。
我们最接近的一次是我们公司的几家中国人在我家聚会,他光荣列席,成为聚会中唯一的老外。我当时忙着招呼客人,并没有多照顾他。上班在公司里碰到,他竟然很激动地说他真的很高兴很快活参加我们的活动,下次还想去。看他那样子,不象只是礼貌礼貌。他后来对他手下的中国兵,也是我的朋友,感叹道:中国人的凝聚力还是满大的,瞧瞧,你们几家中国同事相处得这么好!我们(美国同事)倒亲密不到一起去。我听说了笑:我们身在异乡为异客,感情当然不一般。
卡尔是个很爱家庭的老美,每年必定回家一次为老爸老妈修理房子。这种行为在美国人中间不说是凤毛麟角吧,也可以形容成难能可贵。卡尔每年还大笔大笔地为侄儿外甥女们花钱,不是买圣诞节礼物就是买机票让他们回老家与卡尔的老爸老妈团聚,他说谁让他是王老五呢,用自己的钱让家人高兴呗。
我常常去他的实验室,他见了我,不苟言笑地点点头,算是招呼。我不是去找他,而是去找他的中国兵聊天。有时我们当着卡尔的面用中文聊他的事。卡尔三十好几岁了,还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。听说有个相处了几年的女朋友,却在几千英里之外。每两个星期乘飞机跑一次,见上一面。我们中国人很难了解,老大不小的,这么情深意长地谈恋爱干什么,还“千里共婵娟”。一个月下来光是来回飞机票就是好几百块美钞,一年就是好近万把块钱!结了婚,省下这钱可以买车子买房子养孩子啦。
人家不这么想,月月跑,一跑两三年。这中间,卡尔的女朋友也来过,见了,竟是二百多磅的重量级人物。我们拿眼角去瞥卡尔,也看不出卡尔的一往情深,只是沉默着在一边烧烤牛肉猪排鸡腿。偶尔拿起啤酒喝上一口,声色不漏。
后来一段时间里,卡尔突然越发不言不语起来。我们看惯了的,也不得不问问卡尔的中国兵:到底出什么事啦?
中国兵对我们摊开双手,耸耸肩膀,无可奉告。然而,一天,中国兵突然发现了新大陆:卡尔苦恼的是他该不该结婚!
卡尔说他不知该怎么办,大概女朋友等急了,催他,把他催出几根白发来。卡尔专门买了一本《你是否该结婚》(Should or shouldn't you get married) 来读,天天摆在饭桌上读,其中的章节被他画满了道道叉叉,一付对付科学实验的劲头。卡尔还认真地征求已经结婚生子的中国兵的意见:结婚的好处与坏处到底各有多少。
难怪语录上有一句:“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”,事隔不久,卡尔就不再订飞机票了。据说是好事黄了好菜凉了卡尔的女朋友等不及与他拜拜了。
我们几家在一起都不得不惊叹卡尔的死心眼儿。不过,卡尔好象不再苦恼,不再认真,当然不再苦读《你是否该结婚》。卡尔还是高高的个子,干瘦,沉默寡言,在公司里认真地做着科学实验。
美国同事--爱玛
我面试的时候遇见爱玛。爱玛说:你的个人简历很好。我告诉她,我的大老板教育我在公司里要为自己的个人简历而奋斗。
爱玛听了,不仅没有责备我不为公司这个集体而着想,竟然很激动地称赞:很对!就是要为个人简历而努力!要让我们自己在市场上能够卖出去!
我当时并不知道爱玛为什么这么激动,还以为我找到了知音,特地促膝倾谈了很长时间。我在几家公司中间挑来拣去最后选中这家公司,不能不说爱玛的因素在里面起了作用。我觉得有这么通情达理的同事,还怕老板差到哪里去。我进了公司不久,爱玛便宣布:她因家庭的关系,将要西征--在西部找了一份工作。啊,我恍然大悟:爱玛面试我的时候,怕已经把自己放在市场上“小试身手”了,与我真是同一战壕的战友--难怪与我这么情投意合。
在公司里,没有几个人真敢对着爱玛撒气。我看不出她的厉害来,好象不是在学术研究上,她的实验进展并不是很顺。她和她的实验员一起做实验,一个读操作规程,一个加样品。每次说起来,我们几个中国人就哧哧地笑。我们做实验,都是手脚麻利的,一个人同时做几个实验,哪里用得上两个人吹笛子按眼儿的。爱玛的厉害好象也不是在企业管理上,因为她并不是什么大头目小头目什么的,她只是一个研究员--我们公司里一喊一大片,比实验员还多。这就很神了,爱玛有一种特殊的“铁腕”能力,表现在她不高不低的说话声中和她不急不缓的走路上。听说爱玛和上司很铁,她的上司要听她的安排--可见她的能力非同小可。我倒是想让老板听我的来着,可人家就是不!总之,我一进公司,有人就递话上来,千万别得罪爱玛。
不得罪人是容易,尤其是爱玛,离的远点就成了。但爱玛的其它的“神乎” 还是在饭桌上传过来,让我们议论来去。爱玛在我们公司做了四年的研究员,她先生也是博士,当了教授。那么一对能干的人,搬家到西岸时,爱玛说她的房子是租的。我很吃惊。爱玛倒潇洒:没有攒够头款啊。一说我们更是觉得纳闷:给四岁的儿子买上千元的计算机作为圣诞节的礼物,竟不存钱买房子。
这在中国人看来很有点本末倒置。来美国的中国人只要有了工作就会想到买房子,只要想到了就会省吃俭用把钱全部用来买房子,那么买了房子让房子空着几年,一直再攒起来钱买家俱。
知道爱玛底细的同事却说:这有什么呀,人家可以借钱来买圣诞节礼物呢!那信用卡上的钱大概要过三个月才能还清。
爱玛走的时候很坚定地说要攒一年的钱来买房子,说孩子大了,应该安定了。她去的地区不太贵,大约二十万就可以买下一栋三间一套的房子。去了一年后爱玛来信说,还是没有攒够10%的头款,买房计划只有无限期推迟了。
与几个中国人聊起来,大家便叫嚷:两个人十几万的收入,五六年攒不下二万块,都花到哪里去了,也许付了信用卡上22.9%的利息啦。我想起爱玛儿子的计算机,不知她五岁的儿子嫌没嫌那个计算机已经过时了,爱玛用信用卡上的钱再去给他买个时髦的电苹果(iMac)。
美国同事--魏森西
魏森西是我眼里的西方英俊小伙子,他不太高但不矮,他不很胖也不瘦,很适中,算是中庸之道的典型。难得的是他很和蔼可亲,一脸憨憨的笑容。见到他,再不平的心情也难以波动起来,跟我们山东老乡一样的性情嘛。
公司的午饭把同事们分成两派,一是逍遥派,天天外出吃馆子;一是勤俭派,大盆小罐地带饭来。不意外地,大部分的中国人每天带饭,吃饭的桌上就听见我们中国英语(Chigish)的大声喧哗,但魏森西是个例外,他是我们中的一支铁杆。每天中午,没有魏森西,大家都会问:到哪里去了?
魏森西自己做饭,除了三明治外,常常做肉丸子意大利面。有时也跑到中国店去买些方便面来吃,我笑说:魏森西比中国老公强多了,至少自己可以买面吃。
魏森西很有女人缘,与女同事们相处很好。他总说因为他的三个姐妹,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子,所以比觉理解女性。魏森西的女朋友是我们一个公司的,原来也象魏森西一样是研究助理,我进公司时,那女孩刚刚调到法律事务处,并且连升两级,如今半工半读拿法律学位。那女孩子工作上学时间很紧,魏森西就忙前忙后,一付当好后勤的模样。
不久魏森西凭着工作多年积攒了一笔钱,买下四间一套的房子,又是粉刷外边,又是重铺地毯,忙得迷迷糊糊。我们说是新房吧?魏森西笑而不答,很满足的样子。听说魏森西的女朋友确实暂住在那里。
大家很为魏森西高兴,每次吃饭少不了追问什么时候吃喜糖。后来我听说他们已经恋爱四五年了,如今还没有结婚的日期,心头不由得咯噔了一下子。问到底是谁不想结婚,魏森西只打哈哈。同事们私下说:还用讲吗?
当魏森西的房子基本整理完毕,漂亮的房子在东岸美丽的秋天里绽开笑颜时,魏森西的女朋友毅然决然当机立断地搬出了那栋房子,说他们感情出现了问题。魏森西自己并没有说什么,只是一两个星期内哗啦瘦下去十几磅,让我们系的几个女同事直想为他跳一回脚。几年的恋情啊,而且低头不见抬头见地在一个公司里!
事后同事们说:还不是那女朋友事业上芝麻开花节节高,而厌烦魏森西的止步不前。我说:美国也有陈士美,还是女的。
在我看来,魏森西天生是个好丈夫却不是那个女孩子的,这是无可奈何的结局。魏森西喜欢家务,喜欢孩子,喜欢安静祥和的生活。他不是事业上进取心很强的那种人,一辈子不会在所谓的事业上有所作为。他的生活目标就是有一份安定的工作,一个相亲相爱的家庭。那女孩子当初不知看上魏森西的哪一点,一谈恋爱竟四五年。只是,那女孩子如今才二十五六岁还可以忙着学位和事业,而魏森西已经走过三十而立的门坎,被凉到一边,很是闪失。
日子还是要过的,瘦了一圈儿的魏森西终于不得不抬起脸来。他还是憨憨地笑着,开始练习马拉松,说强壮身体,并且参加各种比赛。我们都说很好,那么大的运动量,足可以让人忘掉烦恼的一切。饭桌上没有了对喜糖的追问,但多了对魏森西的马拉松的关心。
美国同事--文海
文海不是我的同事,文海甚至不是美国人。把他加在这里面,好像有点牵强。然而文海确实是个人物,不让他当一回主角,真是浪费。
文海是位地地道道,不折不扣的加拿大人。但文海在美国工作生活了二十多年,可以说是半个美国人。文海是他的中文名,就像我们的一些同胞有英文名字一样。不过,我们多半是为了省“老外们”的事,而文海却是出于对中国的深厚感情。
初次见他,不由惊叹,这个胖胖乎乎的西方老头竟会说一口流利的中文。想我学了十几年的英文,为了出国留学而大大恶补过一番,至今这“第二语言”还是不能让我畅所欲言。文海有何高招学外语?不问不知道,一问吓一跳。文海自幼就迷恋中国,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拥护者。年轻气旺时,他一张飞机票把自己送到大陆,一定要加入中国籍,决心与中国人民一起建设社会主义的新中国。可惜,时逢五十年代,这个白皮肤,大鼻子的英俊小伙并没有沾上一点“白求恩”老乡的光,审查二年,一顶“西方特务”的帽子伴他回到资本主义的阵营。谁知他痴心不改,广交中国朋友。
那次见他,是在一堆血气方刚的大陆留学生中间。当时,“六.四”余波荡漾,大家凑在一起便声讨及争论国内的事事非非。正热烈之中,唯一一位上了年纪的同志郑重开口,那就是文海。他谦虚地,当然是用中文说,他不一定听懂了全部,但是,大家似乎看到中国的阴暗面太多了。其实,大陆有很多好的方面,比如能够养活这么多人口,又比如现在的中国人的地位已经较四十几年前大大提高了...... 这话耳熟,忘记是从《人民日报》上读过呢,还是支部书记传达的,或是 “三八” “解放”老革命的父亲谆谆教诲过的。不过,听大鼻子的洋人这么语重心长地说来,大家一惊之余,整个静场。
一回生,一回熟。来往之中,我们自然而然地视文海是我们队伍中的一分子了。有点热闹事便叫上他。有一段时间,大家想聚在一起吃一顿,却找不出好理由。正巧我家买了一台降价的简易卡拉OK机,大家就涌到我家来唱歌。在酒不足饭已饱之后,先上场的是流行中的流行,童安格的 “其实你不懂我的心”,林淑容和罗时丰的 “无言的结局”,姜育恒的“再回首”什么的。我们中间一些只早来美国一、二年,就赶不上潮流,这些曲子连哼也不会哼。于是,照顾情绪,再登台的是过时的流行歌曲,象 “血染的风采”、“十五的月亮”和“我家住在黄土高坡” 什么的。哼叽之后,却不够过瘾,嗓子直痒痒。想也没想,大家就异口同声吼起过时的过时:“一条大河波浪宽”、“英雄赞歌”和 “我爱祖国的蓝天”等等又等等,一发便不可收拾。正当大家自我陶醉时,我惊奇地发现被遗忘的文海自得的加入了我们的合唱!小厮这厢有理,再一打听,不由连连惊叹。文海不仅可以 “雄赳赳,气昂昂,跨过鸭碌江”,也可以在 “五月的鲜花”中大唱各种花样的红太阳的颂歌,只是无新长征路上的节奏。当文海独自哼起“我愿是一只小羊”,随后加上个溜溜的康定情歌,直叫我们眼睛瞪大,嘴巴张大,哑声了。
文海平静地告诉我们,他和几个朋友正编辑一部中国音乐家辞典。“你,你们?!”我们的不解写满一脸。文海笑笑,一副我们不写谁写的劲头:一来用英文,不用走一回中国而直接面对世界;二来这将是最全的一部中国音乐家辞典。他们不讲 “路线斗争”,右派分子或 “四人帮”的残渣余孽将一同入 “典”。文海问我们知道不知道谁是“下定决心,不怕牺牲”的曲作者,所有的脑袋全左右摇晃。“等着看我们的辞典吧。”文海早有预料。
中国是酱缸,让我们共有一种咸淡难讲的味道。西方社会是染缸,能染出五颜六色来。文海生长在染缸里近七十年,竟有些酱缸的味道,算不算一个人物?是不是一种绮丽的色彩?
编辑:加州阳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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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评论】
- gwj (2005-08-26-19:41): 文章写得真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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